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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闻玉溪交警雷霆出击治三非司

来源:潞西市 时间:2017-10-1

不仅从事非法客运,还超员%,在全省开展打击“三非”(小型客车非法改装、非法客运、非法超员)专项行动期间,一驾驶员心存侥幸,在金钱的诱惑下顶风作案,被玉溪交警查获。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5月3日,峨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涉案驾驶员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悉,该案是自3月全省开展打击“三非”专项行动以来,第一例涉“三非”被判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罔顾旅客安全超员%

今年4月11日,范某某驾驶云A8WK59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载客从昆明驶往景洪。

  当日13时38分,车辆行驶至昆磨高速公路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峨山中队辖区时,因涉嫌超员被峨山中队民警拦截。

  经民警调查后发现,范某某所驾驶的云A8WK59号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更令人咋舌的是,核载7人的车辆连驾驶员在内竟然乘坐了20人,载客超过额定乘员%。

  面对从事非法客运及严重超员的实事,驾驶员范某某供认不讳。

涉嫌危险驾驶难逃法律制裁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范某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5月3日,峨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非营业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范某某虽无自首情节,但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刑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判处范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在法律的惩戒面前,范某某幡然悔悟,他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同时,范某某还在庭上告诫广大驾驶员要以他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玉溪打击“三非”成效显著

查处范某某非法客运、超员案件,不过是玉溪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打击“三非”违法车辆取得的其中一个成绩。

  今年3月以来,按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安排,玉溪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源头管理及执法规范、严格路面执法、发挥科技信息化优势实现精准打击等手段,不断加大对“三非”车辆的查处力度和追责力度,确保了打击“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据玉溪市公安交警支队统计,今年3月1日至4月30日,玉溪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获“三非”车辆起。其中,非法超员27起,非法营运3起,非法改装起(其中,加装座位12起,加装1个小凳子2起,拆除座位起,共计拆除座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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