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我校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一、总则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成都东软学院。
2.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4.办学类型:以工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三、组织保障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考委的指导与监督。
2.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等工作。
4.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组,负责命题、试卷领取及保管、准考证发放、考试、阅卷、统分等工作。
5.学校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报考条件
1.申请报名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参加年四川省普通高考报名或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方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年3月4日8:00—3月14日18: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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