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已经成为现代城市的标志性景观。它折射着人与车的通行关系,保障着行人通过路口的安全。
虽然绝大多数人都知道斑马线引导行人安全通过马路、警示车辆减速慢行,但在我们身边,道路上的“速度与激情“”仍经常上演。
现实中,仍有一部分市民存在:
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
不在人行道内行走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
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
网络图片
这些行为的存在,不但影响了玉溪的城市形象
而且行人不顾安全的行为,把不少司机吓出了一身冷汗
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无小事,稍有疏忽,可能让人追悔莫及。
4月13日,玉溪交警直属大队发布了对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和曝光的提示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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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交警直属大队对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和曝光的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解决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行人交通安全通行秩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力争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玉溪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前期道路交通管理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对玉溪市红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加大处罚力度、曝光时间
即日起至年4月20日,将对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宣传教育,自年4月21日起,对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在媒体上曝光。
二、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范围
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服从交警指挥,不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或过街设施,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在车行道内强行拦车、扒车、坐卧、停留、嬉闹,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以及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扰乱交通秩序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三、处罚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法人员,在听取其申辩的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态度恶劣,拒绝阻碍民警执法,殴打、辱骂志愿者等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到其所在单位、社区,通过电视、报纸、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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