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通州又新增三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加上之前公布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通州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已达7处!
没买房的朋友们,在高房价下,买不起房总算有地方租房了……
而这七个村的村民也可能会获得房租收益分红!
那么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这新增的三个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
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
集体租赁住房年供应用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规划地块位于通州区张家湾南火垡村村域范围内,隶属于通州区张家湾镇,规划范围内包含绿隔产业用地(F81)、中小学合校用地(A)、托幼用地(A)、公园绿地(G1)、城市道路用地(S1),总用地面积约16.7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9.43万平方米。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南火垡路东侧道路红线;南至潞西路北侧道路红线;西至沈高路东侧道路红线;北至规划城市支路北侧道路红线。
据悉,该项目将配备27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12班幼儿园。
关于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
中心组团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年供应用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规划地块位于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村域范围内,隶属于通州区宋庄镇,规划范围内包含绿隔产业用地(F8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A8)、公园绿地(G1)、公用停车场用地(S41),城市道路用地(S1),总用地面积约7.44公顷,总建筑规模约8.52万平方米。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徐疃路东侧道路红线,南至规划四路南侧道路红线,西至规划一路东侧道路红线,北至规划三路北侧道路红线。
关于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
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年供应用地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示
规划地块位于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村域范围内,隶属于通州区宋庄镇,规划范围内包含绿隔产业用地(F81)、托幼用地(A)、公园绿地(G1)、村庄道路用地(C43),总用地面积约5.99公顷,总建筑规模约8.66万平方米。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一级公路宋梁路西侧道路红线;南至现状一级公路徐尹路北侧道路红线;西至规划一路西侧道路红线,北至规划一路北侧道路红线。
该住房项目将配备一6班幼儿园!
此前小编给大家爆料,在通州台湖镇、梨园镇大稿村、孙庄村和宋庄镇疃里村的四个地块,都将建设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此次又新增三处,通州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项目已达7处!看来在高房价下,买不起房总算有地方租房了……
什么是集体租赁住房?
据小编了解,在《北京市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意见》中显示:
集体租赁住房是一种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其用地按照城镇居住用地标准进行规划和管理,仅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集体租赁住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将集体租赁住房作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由各级住房保障机构或其授权的相关主体,按照我市相关要求进行租赁和运营管理。房屋的租赁年期、经营方式和租金分配等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套型结构和面积标准也将原则按照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据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显示,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区域要具有一定的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
而且配置必要的教育、医疗等居住公共服务设施!并达到拎包入住的要求,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
你该问了,配置这么高会不会很贵?
根据《意见》,集体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统筹考虑区位、配套、市场需求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市场物业水平,与房屋租赁市场接轨。集体租赁住房不是保障房,也不是公租房,还是一种市场租赁的房源,所以租金自然要和市场看齐。
另外,集体租赁住房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单次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内的,出租机构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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