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交通的环境,共创国家级卫生城市,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决定自年4月21日起至年6月底开展依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现将有关整治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江川区行政区域内,重点是江川中心城区。
二、整治重点
(一)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行为;
(二)汽车不按顺行方向依次停放于停车泊位,以及挤占路口、阻塞消防通道(车道、人行道)等违规停放行为;
(三)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指定区域位置停放,以及挤占路口和汽车停车泊位,阻塞消防通道(车道、人行道)等违规停放行为;
(四)出租汽车、公路客运车随意停车掉头,招呼站(点)外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
(五)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畜力车、核载质量千克(含)以上货车等“四类”车辆违反交通禁令标志入城行为;
(六)逆向行驶、穿插行驶违法行为;
(七)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八)无证驾驶、无牌套牌、假牌假证、遮挡污损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九)酒驾、醉驾、毒驾、竞速飙车、公路客运严重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对上述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给予记分,违停车辆将依法强制拖移。
拒绝、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交通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请广大群众自觉守法,抵制违法,携手共建国家级卫生城市。
特此通告!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
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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