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华宁县宁州街道的李某到城县某银行取款,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多取给了李某1.8万元钱。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与李某协商还款事宜,李某认为该款项是客户所付货款,不是银行多取给的,拒不退还该1.8万元钱,无奈之下,银行工作人员向华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寻求帮助。
接到银行部门的求助后,经侦大队本着服务企业宗旨,立即安排民警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民警查看了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视频及相关资料后,确认李某账户近期无新增存款,该1.8万元钱属银行多取给李某的。
11日下午,经侦大队民警和银行工作人员找到李某,与李某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出示相关的凭证,经工作,李某同意将多得的1.8万元钱退还给银行,并在经侦大队民警的见证下,当场将多得的1.8万元钱退还给银行工作人员。
其实,相似的事情在网络上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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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真的可以概不负责吗?
“其实现在很多银行已经不提这个声明了,但是在一些乡镇等地方确实还有这种提示牌。”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些时候我们的初衷是提醒客户当面点清钱款,只不过可能大家认为声明显得有些霸道了。”
记者询问这样的声明是否是银行为了逃避责任做出的单方面规定,工作人员称“不方便回答”。她表示,在柜台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多收了储户的钱叫“长款”,少收了叫“短款”,“长短不可相抵,就算一天下来出了两笔问题,库里的钱总数没问题,还是得一笔笔清。”
据了解,自查出短款情况,虽然确认当事储户耗时较长且有时催收困难,但因为在业务流程上属于十分严重的差错,银行方面会尽一切可能尽到告知义务。“确实是我们出现了工作失误,承担责任也是应该的。但是储户也可以体谅一下我们的工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直掐着钱款不还,我们也很苦恼,只能通过法律手段。”
记者询问如果出现长款情况,是否储户离柜就无法维权。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能够调取监控或者使用单据证明确实少给了钱,我们实际操作中肯定会返还的。如果因此被投诉,工作人员全年的奖金都会受到影响,网上说银行方面拒绝返还钱款,基本都是误解和讹传。”
“对银行来说,只有账平或不平的区别,只要账目对不上,无论长款短款,我们都一样头疼。”工作人员说。
银行有权声明"离柜概不负责"吗?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因银行与客户之间是一种以提供服务为内容的协议,其中的关于‘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属于银行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虎表示。
孙虎同时强调,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乃至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而“概不负责”这种“简单粗暴”的声明显然并不符合这一法规。
“有一种类似的声明在生活中出现得更为普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终解释权’原本是一个涵盖多方面内容的法律概念,然而却时常被商家用来逃避相应责任。与‘离柜概不负责’类似,这些声明都是制定方为了自身利益单方面所公布的不当条款。”
据了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银行给少了钱如何应对?
如果我碰到了这种事情,应当如何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多拿钱不还是不是真的可以不用负责?这是许多人所我国著名白癜风专家引发白癜风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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