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华宁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专题学习、开展约谈提醒、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抓主体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和以上率下的作用,带头讲党课和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做到逢会必讲廉政、调研必问廉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守住纪律底线,推动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
抓专题学习,做到知责明责
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在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县纪委全会上专题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及党纪法规知识10次。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网络、手机报、宣传专栏、黑板报等,加大对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抓责任分解,层层压实责任
结合实际,制定《华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把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行谈话提醒主体责任人制度。年初,县委主要领导与5个乡镇(街道)和53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14名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上述廉述责。同时,强化队伍建设,5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均配齐配强,执纪监督力量不断加强。
抓条例执行,匡正选人用人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把那些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让能干事的人脱颖而出,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先后对70名新提拔和交流轮岗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玉溪日报通讯员王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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